关于转发《关于印发
〈黑龙江省关于在青少年中深入开展
“关爱明天、普法先行”教育活动
实施意见〉的通知
各县(市)区、市教育局关工委:
现将黑龙江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、黑龙江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、黑龙江省司法厅、黑龙江省教育厅、共青团黑龙江省委员会《关于印发〈黑龙江省关于在青少年中深入开展“关爱明天、普法先行”教育活动实施意见〉的通知(黑关联发[2013]2号文件转发给你们。
请各县市(区)、市教育局关工委根据文件要求,在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的基础上,及时把文件精神传达到关工委全体成员和基层每个关工组织。各县市(区)、市教育局关工委要结合创建“未成年人零犯罪”社区、村屯、学校活动,结合深入开展“三年基层工作年、创建‘五好’关工委”活动,结合“中华魂”主题读书教育活动,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,制定本单位贯彻落实(黑关联发[2013]2号文件的具体安排,把“关爱明天、普法先行”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,并将具体做法和取得的成效和经验上报市关工委。
牡丹江市关工委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
2013年7月29日